不止一个客户评价我们(准确地说是评价我个人)“不以客户为中心”,因为我们不够尊重客户,对客户的“要求”也没有能够百分之百地响应。注意这里的词汇是“要求”,而不是“需求”。所谓“以客户为中心”,我们的理解是响应客户真正的“需求”,而不是“要求”。引用老福特的一句经典名言:如果你问客户要的是什么,他会说一匹更快的马(而不是汽车)。
德鲁克说:“我不是咨询师,而是冒犯家。我不告诉人们做什么,我只提出些尖刻问题,他们需要回答后决定自己该怎么做。”【I
am not a consultant; I am an insultant. I don't tell people what to do. I just
ask them the hard questions that they need to answer to decide what to do for
themselves.】以此标准来衡量,我感觉很惭愧,尖刻问题太少,自作聪明太多,常常免不了告诉别人怎么做,对客户“冒犯”得还不够。
对于咨询公司来说,当然要以客户为中心,但这句话要有一个前提——为客户创造价值。如果“以客户为中心”的结果是客户感觉很舒服却没有成果,这不是以客户为中心,而是以利益为中心。同时,我们的使命是“让更多的组织与个人卓有成效”,如果某一“客户”,我们觉得没有办法给他们带来成果,我们唯一要做的是离开这个客户,继续“找寻”下一个。之所以给“找寻”加上引号,是因为我们其实并没有真正去努力找寻,我们没有销售人员,一定要说有的话,做好每一个咨询项目就是我们最好的也是唯一的营销手段。
曾经有一个公司,屡次三番要和我们交流,在做完调研输出方案之后还要进行不断的所谓“引导”,甚至CEO把项目授权给某位总监。我直接拒绝了他们。有人问我承接咨询项目的条件,我的回答只有两点:一把手负责,价值观匹配。条件里没有公司规模,没有收益大小(必要的话不收费也可以)。一个咨询项目必须是一把手工程,这个是不能授权的。同时,价值观必须匹配,基本理念是组织与个人的和谐发展。这两个原则是毫不动摇的,不满足其中任何一个,项目注定会失败。与其失败,不如放弃。“靡不有初,鲜克有终。”良好的开始都不一定能保障好的结果,如果连成功的基础都没有,还有什么必要开始呢?
数年前我归纳了自己咨询工作的三原则:不站队,不谄媚,不行贿。我们认为,只有这样,我们才能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。不站队是保证我们的公正性,不谄媚是保证我们的有效性,不行贿是保证我们的正当性。这三个原则,是我们一直以来的坚守,必将继续坚持下去。我们不强调收入指标,也没有利润要求。我们只有一个要求:给客户带来价值。考虑到咨询项目的特点,以及咨询方案的风险性,咨询公司应提供给客户的预期收益,应远大于客户的付出。麦肯锡马文认为差距应该在10倍以上,我个人觉得是合理的。